司法服务营商环境,需要力度,更需要温度。今年以来,石狮法院在进一步完善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创新信用修复机制,不断推进失信企业信用惩戒向精准化、精细化发展,对暂时性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企业,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慎用信用惩戒措施。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某制衣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石狮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名下房产办理查封登记。被执行人主动报告财产,并称其有履行还款责任的意愿,苦于企业现在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欠款。执行人员通过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发现该公司有在正常生产经营,且有100多名工人,立马启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经综合评估后,认为该公司有足够的盈利的空间及相应的还款能力,即对其公司财产采取“活封”处理,并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后续分期履行债务的过程中,执行人员定期走访该公司,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根据信用修复情况为企业办理转续贷提供支持。2022年4月,申请执行人向石狮法院提交结案申请,表示该公司已经提前8个月偿付完380万元的借款及相应利息。
为进一步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石狮法院出台《关于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创新提出信用审查采用评分机制,明确信用修复程序、实质要件,规范救济途径。在向被执行企业发出执行通知的同时,载入风险提示,以避免被执行企业因不了解失信后果而产生严重失信记录。同时推行善意理念、审慎执行、“活水养鱼”。一是审慎适用诉讼保全措施,加大涉企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力度,严格遵守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适用条件和法定程序,对正常生产经营的民营企业财产视情况“活封”“活扣”,使保全财产继续发挥其财产价值,防止减损民营企业利益。二是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意考量客观实际,灵活采取以股抵债、分期偿还、执行和解等多种方式,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的负面影响。
2022年以来,石狮法院通过信用修复机制,使得27家被执行人企业摆脱经营困境,重返生产正轨,并成功化解所涉42件执行案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许自猛)
上一篇 厦门马拉松明年元旦假期回归